武汉发布城管六条禁令 殴打摊贩或被辞退

2013年09月10日16:53  汉网-武汉晚报

  ●严禁辱骂殴打执法对象

  ●严禁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

  ●严禁私分侵占罚没暂扣的物品

  ●严禁索取收受执法对象的财物

  ●严禁违反程序、越权执法

  ●上岗前和工作期间严禁饮酒

  制图陶刚

  本报讯(记者王悦生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陈武宁)武汉严禁城管员辱骂、殴打占道摊贩等执法对象,违者会遭追责处罚,严重的要被辞退,丢掉饭碗。

  昨天,市城管委发布全国首个《城管员工作守则和考核办法》,10月1日起施行,给全市8555名城管员集体戴上了“紧箍咒”。今后,全市每年评选出十名“最差城管员”,上榜者一律辞退。

  市城管委同时首次发布了城管六条禁令:严禁辱骂殴打执法对象,严禁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,严禁私分侵占罚没暂扣的物品,严禁索取收受执法对象的财物,严禁违反程序、越权执法,上岗前和工作期间严禁饮酒。违反者,一律重罚直至辞退,严重者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对城管员的考核内容,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,比如:“门前三包”、占道经营、环境卫生、噪音油烟、乱搭乱盖等。全市8555名城管员每人按百分制考核,一旦管辖范围内上述问题处理得不好,会被扣除1分到5分。其中,道路上有油渍、泥浆、粪便、渣土污染,扣分最厉害,每出现一次,责任人一次性扣5分。

  考核每两个月一次,每人每次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合格,否则不合格。正式执法队员一年连续2次排名倒数后十位,会扣发绩效工资,被责令离岗学习1到3个月,一年中累积3次不合格,有可能被劝退。考核排名靠前者会有奖励,年度考核前20名的,一次性奖励3000元。对执法中队长和大队长的考核更严厉,下属每扣一分,他们也要同时扣1分。

  网友力挺“城管六条禁令”

  本报讯(记者王悦生) 昨天,市城管委发布城管六条禁令的消息被上传至微博,引发十多万网友围观热议,很多网友力挺武汉城管新举措的同时,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。

  网友“殷者峰”认为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应该只约束城管队员,被管理对象也应该加强自觉,否则出现摊贩殴打城管的现象,城管该还手还是不还手?

  网友“特爱网”说:其实,武汉城管重申了一项共识,即无论从事任何职业都不能随便打人,打了人除了要辞退,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网友“笔力思”说,城管执法要刚柔并济,不能太软,否则大家都把摊子摆到人行道上,那城市就乱套了,当然也不能太野蛮,关键是依法行政,文明执法。

  另据《湖北日报》:不能以临时工为推责借口  武汉出台全国首个城管员守则

  湖北日报讯 (记者王哲、通讯员叶火生、陈武宁)昨日,武汉市城管委出台全国首个《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》,对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员、市容监督员进行统一考核,避免以“临时工”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。

  据悉,目前该市共有城管员8555人,其中执法队员2303人,协管员4198人,市容监督员2063人。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。考评细则分为卫生管理、“门前三包”等15类,共34项,检查发现问题扣相应的分值,如户外广告、门面招牌违规设置未能及时上报,1处扣3分,道路上有废弃物、生活垃圾倾倒在非指定场所一处扣2分。除细则外,考核办法还列举六项禁令,明确城管员执法过程中出现辱骂、殴打、变更处罚幅度、侵占罚没暂扣物品等行为将被严肃追责直至辞退。

  考核每两个月对城管员进行一次打分,低于70分为不合格。排名“后十位”者,将面临留用察看或劝退。

  该局城管委副主任袁建梅表示,将成立专门的考核专班,市民举报和第三方检查都将纳入考核评估。考核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(编辑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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